帮助妻弟揽项目,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副局长陈庆刚被免

陈庆刚还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的问题。

新京报快讯(记者 沙雪良)因介绍妻弟经营的公司参与自己分管项目的招投标,并使该公司顺利中标,今年7月,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原副局长陈庆刚,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,并被免去副局长职务。

8月23日,北京纪检监察网发布消息,朝阳区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。其中,2013年至2015年,朝阳区水务局原副局长陈庆刚在分管水务项目过程中,介绍其妻弟经营的公司参与其分管项目的招投标,并在招投标过程中为其妻弟提供帮助,使该公司顺利中标。此外,陈庆刚还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的问题。2019年7月,朝阳区纪委监委决定,并报区委批准,给予陈庆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,免去其区水务局副局长职务。

通报的另一起问题,涉及朝阳区委党史办公室原主任刘伯韬。2016年3月公车改革后,刘伯韬一直违规借用其原任职单位小关街道司机赵某某为其开车。2019年7月,朝阳区纪委监委决定给予刘伯韬党内警告处分。

新京报记者 沙雪良

编辑 白爽 校对 何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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